
两个人结婚之后,财产和债务就变得复杂起来。在婚姻生活中,有些夫妻会提前约定婚姻期间各自的债务由个人承担。这种约定到底有没有效力呢?很多人对此都心存疑惑。毕竟,婚姻关系不仅仅涉及到感情,还和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欠了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这可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大事。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婚姻期间约定个人担债的效力问题。
一、婚姻期间债务约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小李和小张夫妻二人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在婚姻期间,各自的生意债务由个人承担。这种约定在夫妻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对夫妻内部的效力
从夫妻内部来看,只要双方是自愿达成的债务承担约定,并且采用了书面形式,那么这个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在夫妻内部,一方按照约定不需要对另一方的债务负责。还是拿小李和小张来说,如果小李在生意上欠了一笔钱,按照他们的约定,这笔钱就由小李自己偿还,小张不用承担。如果小张替小李偿还了债务,小张有权依据约定向小李追偿。
三、对债权人的效力
然而,这种约定对债权人的效力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这样的债务承担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比如,小李在外面做生意向朋友小王借了钱,小王并不知道小李和小张之间有债务承担的约定,那么小王就可以要求小李和小张一起偿还这笔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那么就只能要求负债的一方偿还债务。
四、如何证明债权人知晓约定
如果夫妻想要让债务承担约定对债权人产生效力,就需要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这就需要夫妻在和债权人发生债务关系时,明确告知债权人有这样的约定。可以通过书面告知、短信、邮件等方式留下证据。比如,小李在向小王借钱时,给小王发了一条短信,说明了自己和小张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并且小王回复表示知晓,那么这条短信就可以作为证据。
五、约定无效的情形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债务承担约定都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约定,那么这个约定是可以被撤销的。另外,如果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债务承担,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婚姻期间约定个人担债之后,可能会遇到债权人不认可约定,要求夫妻共同偿债的情况,也可能会出现夫妻一方反悔,不按照约定履行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法律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专业律师的帮忙,能让你在处理婚姻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心里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