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马学兵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30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服务合同纠纷方面,他曾代理张X(化名)与XX健身有限公司的案件。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该健身公司口头约定9节私教课程,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但指定的私教王X离职后,委托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
马学兵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他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同时,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因私教服务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解决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在保险合同纠纷方面,马学兵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张X(化名)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
马学兵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他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马学兵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合同纠纷和保险理赔纠纷等领域为众多客户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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