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的刘儒学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下面这起案例,就充分体现了他在风险防控方面的专业能力。
事故难题待解
原告A驾驶非机动车与被告A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身体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A负主要责任,但被告A驾驶的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且仅同意少量赔偿。这种情况下,原告A的合法权益面临极大威胁。
律师精准出击
刘儒学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交强险优先赔付、责任比例、损失合理性等核心要点展开工作。他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交强险规则,成功主张未投保交强险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大幅提高了赔偿金额。同时,在主次责任下,将被告赔偿比例提升至80%,最大限度维护了伤者利益。对于原告提出的医疗费、三期损失、交通费、鉴定费等合理诉求,刘律师也进行了专业规范的核定,均获法院认可。
风险防控启示
这起案例给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企业和个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及时投保交强险,避免因小失大。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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