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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李熙:助力委托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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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91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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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熙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在处理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时,作为被告代理人,助力委托人成功解除认购协议,获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返还。

执业基本情况

李熙律师自2018年起正式执业,现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律师。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从业以来,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后,于2018年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为云南普洱,主要服务于有法律需求的个人和企业等,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业务。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代理

在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定金30000元并支付购房首付款207240元。然而,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拒不退款,委托人发现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后委托李熙律师维权。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并固定核心证据,包括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签约信息表、预售情况通报、律师费发票等。在案件审理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且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均盖章,协议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A公司不能以未收款和主体独立免责;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协议并收款,拒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属实际损失,应获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及首付款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承担,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

此案例充分体现了李熙律师在处理房产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把握和法律规定的运用,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和被告的抗辩时,她能够冷静分析,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帮助委托人在看似不利的情况下实现维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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