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他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和企业,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业务。其业务领域广泛,集中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民商事方面,能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刑事领域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企业服务方面侧重构建合规体系,提前预判与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婚姻纠纷案例一
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育有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开始分居,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并争夺抚养权。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存在激烈争议。
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诉讼核心开展工作。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复杂的财产争议,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彩礼返还额从30万扣除已返还的10万后,仅需再返还4万,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婚姻纠纷案例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鲍先生与被告尚女士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生活琐事感情破裂,原告起诉离婚。
在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与对方代理律师在法院主持下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律师协助当事人厘清了共同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并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房屋折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在庭外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登记于原告名下的房屋归其所有,但需向被告支付35万房屋折价款并分三期付清,车辆与存款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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