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历
李超律师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其教育背景为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均有涉及,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在民间借贷案件方面较为专精,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以及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其主要服务的客户包含企业和个人等不同类型,在诉讼和非诉方面都有一定涉及。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后将杨的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进行反驳,主张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应对金融借款违约
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原告XX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XX诉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后未能按约偿还本息,构成违约。李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针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并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庭审中,律师就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债权金额的计算依据进行清晰陈述与举证。法院经审理,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需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化解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于2009年签订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主体不适格”抗辩,通过当庭质证,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稳固了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针对“诉讼时效已过”抗辩,系统梳理双方多年的合同及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被告最后一笔付款日起算。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被告需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