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代理。周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还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和B公司签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准备开儿童乐园。签合同前A付了意向金,后来由A的合作方D支付装修押金和租金。3月,A和D成立了C公司来经营儿童乐园,之后租金支付、签补充协议等都由C公司负责。2021年10月,C公司还签了《以物抵债承诺书》,用店内设备抵了5万元租金。但B公司没拿到足额租金,就把A告了,要求A支付240,610元欠租和利息。
周耀东律师接手后,抓住了几个关键问题。首先,他指出A是为了设立C公司才签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知道并接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责任该由C公司承担,A不是适格被告。其次,律师认为欠租金额要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设备抵债款,而且B公司没履行维修义务,影响了经营,租金应该减免。最后,律师强调疫情是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受损,不是恶意违约,不该承担高额利息。
在法庭上,周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经过庭审和与法官、对方律师沟通,B公司意识到A不是适格的责任主体,最终主动撤诉。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这些法律干货:
1.明确合同主体:签合同前要搞清楚是个人行为还是代表公司,避免后续纠纷。
2.保留证据:像付款记录、协议等都要保存好,关键时刻能证明实际履约情况。
3.了解不可抗力: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要知道可以依法主张减免责任。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只要找准关键问题,合理运用法律,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当事人摆脱了困境。周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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