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董宝涛律师,1990年1月出生于云南腾冲,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自2014年起专职执业,至今已拥有逾十年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和医疗纠纷等领域,在刑事辩护中有较多撤销案件、不起诉、缓刑和轻判案例,医疗纠纷方面累计为当事人争取到近千万元的赔偿。他以“以对知识的渴望的确定性,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执业理念,恪守法律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案例纪实-民间借贷纠纷:证据链背后的真相
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邹XX称2015年8月10日,被告陈XX、周XX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50万元,并通过POS机刷卡交付,被告出具借据。然而,被告未按约定还款。董宝涛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确保借款事实被法院认可。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借据、交易明细等证据,但被告未作答辩。董宝涛律师通过深入分析证据,发现POS机开户人为周XX,户名为昆明市XX区XX百货店,这一证据与借据和交易明细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认定借款事实成立,支持了原告的诉求。看似简单的证据背后,实则是律师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把握和严谨分析。
案例纪实-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的艰难抗辩
陆XX故意伤害案中,陆XX因倒车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被对方先动手殴打后,用折叠刀将二人捅伤。公诉机关指控陆XX犯故意伤害罪。董宝涛律师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适用于无限防卫。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董宝涛律师依然坚持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他认为陆XX在被被害人一方先动手殴打并试图强行拉下车的情况下,使用折叠刀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然而,法院认为陆XX下车即用刀捅刺,主观上无防卫意识,不构成正当防卫。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在民事赔偿方面,董宝涛律师基于正当防卫的观点,主张陆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陆XX承担次要责任。这起案件中,虽然律师的“正当防卫”观点未被完全采纳,但通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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