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身份
张宓律师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自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8635,服务于南通地区,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她身兼数职,不仅是律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还是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和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具备高校法学教师专业能力证书,荣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同时还是南通电视台法治微讲堂讲师之一。
二、典型案例:公司货款纠纷背景
原告上海XX公司由陈XX(法定代表人)与被告孙XX各持股50%设立。被告孙XX的妹妹孙X曾经营的“崇川区孙X饰店”于2025年3月20日注销。第三人沈X同时受雇于XX某公司与孙X服饰店,负责通过微信号为孙X服饰店向XX某公司下单采购服装。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沈X下单及补货,XX某公司生产并部分交付,但孙X服饰店未支付货款,原告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办案策略与庭审交锋
本案原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张宓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在庭审中与对方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对微信记录、对账单、发货明细等证据进行确认。张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证据梳理,冷静应对,将复杂的商业交易细节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主张。
四、量化成果与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认定孙X服饰店与XX某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支持原告主张,确认货款总金额为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扣除调货金额56,078.4元。认定孙X、孙XX共同经营孙X服饰店且资产混同,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需支付货款1,532,197.72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3月25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原告收到货款后十五日内向被告交付剩余货物,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被告违约应承担责任。这一结果体现了张宓律师在公司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精神,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张宓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婚姻家事和公司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认可,其服务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为有婚姻家事法律需求的个人和需要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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