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王世奇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200+件,在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领域尤为专精。
以法破时效抗辩
被告以原告起诉超出诉讼时效期间进行抗辩。王世奇律师迅速出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指出原告于2020年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二被告刑事责任,这一行为隐含保护其民事权利,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在与被告的博弈中,王世奇律师精准引用法律条文,有力反驳了被告的观点,为案件推进奠定基础。
证据支撑责任认定
被告辩称原告缺乏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主观上存在过错,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王世奇律师则充分利用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及刑事判决书,证明二被告对造成原告损失存在主观故意,且刑事判决书对因果关系已作出认定。通过坚实的证据支撑,成功化解被告的抗辩,坚定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合理诉求取舍
对于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承担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诉求,王世奇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证据状况,进行了合理分析。虽然部分诉求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但整体上通过有效的策略运用,为原告争取到了损失赔偿及利息,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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