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指控下的复杂案情
2024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蔡X、牛X、胡X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一氧化二氮(“笑气”)。蔡X主要负责联系上家、交易结算等,牛X协助联系客户等,胡X担任客服。蔡X、牛X累计经营金额40万余元,胡X非法获利3万元。案发后,蔡X有立功及坦白情节,牛X坦白,胡X自首且退赃。
辩护策略的精准制定
江颖静律师作为蔡X的辩护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敏锐地捕捉到蔡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立功、初犯偶犯等情节。基于这些关键情节,江律师制定了为蔡X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在法庭上,江律师充分阐述蔡X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和法律依据,强调其立功行为和如实供述的态度对案件侦破和司法效率的积极作用。
专业辩护助力罪轻判决
尽管法院最终认为蔡X作为主犯,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但认可了蔡X具有立功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且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情况,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蔡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江颖静律师的专业辩护,在复杂的案件中为蔡X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专业法律知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