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时,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如今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这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就有这么一对夫妻,他们在冲动之下决定离婚,申请了离婚登记,进入了离婚冷静期。冷静期里,两人的情绪渐渐平复,可到冷静期结束时,他们又犹豫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过完离婚冷静期还可不可以办离婚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想要离婚的夫妻一段缓冲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申请了离婚登记,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但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里,他们因为工作忙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过完冷静期能办离婚的情况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例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都没有改变主意,冷静期结束后,他们按照约定一起带着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最终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比如,小陈和小孙去办理离婚登记时,就提前准备好了这些材料,避免了因为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时间。
四、无法办理离婚的处理办法
要是因为某些原因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没能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双方还是想离婚,那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比如,小周和小吴在冷静期结束后因为突发情况没去申请离婚证,之后他们想离婚,就只能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流程。
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事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