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房子往往是重要的物质基础,可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房产的归属问题就成了大麻烦。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子争得面红耳赤,甚至闹上法庭。毕竟房子价值高,又和居住权益息息相关,谁都不想轻易让步。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房产的权利归属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婚前全款购房的归属情况
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妥妥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和小李离婚,这套房子还是归小王。但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方,但要给另一方补偿。像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不过小张要补偿妻子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二、婚后共同购房的权利归属
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出钱买的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比如小赵和小孙婚后一起攒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离婚时两人都有权分割这套房子。要是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给小周和小吴买房,登记在小周名下,离婚时小周和小吴就按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
三、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判定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比如老陈在儿子小陈婚后出资给他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离婚时房子归小陈。要是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比如双方父母出资给小郑、小王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时两人共同分割。
四、特殊情况的房产处理办法
要是夫妻双方对房产有书面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夫妻约定婚后买的房子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约定执行。还有一种情况,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要求擅自处分一方赔偿损失。
离婚确定了房产归属后,还可能面临房产过户、补偿款支付等问题。要是一方不配合过户或者不支付补偿款,该怎么办呢?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也不简单,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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