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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刺婚外情者重伤,二审成功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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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0 · 118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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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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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诉人饶某因妻子与罗某有不正当关系,刺伤罗某致重伤二级。一审判二年六个月,二审律师围绕多核心辩点辩护,最终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25年2月6日凌晨,饶某得知罗某可能在妻子管理的宾馆后,情绪激动地携刀前往。当看到罗某躲在卫生间,饶某拔刀刺向其腰腹部,一场悲剧就此发生。

案件起因与一审判决

饶某长期经营姐妹饭店,妻子管理永x宾馆并与儿子同住。然而,被害人罗某与饶某的妻子存在婚外情,双方此前就因此发生过矛盾。此次饶某得知罗某在宾馆后,冲动之下酿成大祸,导致罗某小肠穿孔,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二审辩护与改判

石晓波律师与李学清律师共同担任二审辩护人。他们围绕多个核心辩点展开辩护,指出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致,不同于一般恶性暴力犯罪;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应减轻被告人责任;被告人具有自首、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饶某在事后主动让妹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其家属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一审宣判后,饶某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并获得书面谅解书。经XX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评估,饶某适宜社区矫正。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对饶某故意伤害罪的定罪,但撤销原判量刑,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石晓波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他所在的律师团队分工专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石晓波律师精细化落实赔偿、沟通等工作,与李学清律师把握量刑政策的优势相互协同,最终成功为饶某争取到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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