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2月6日凌晨,饶某得知罗某可能在妻子管理的宾馆后,情绪激动地携刀前往。当看到罗某躲在卫生间,他拔刀刺向罗某腰腹部,导致罗某小肠穿孔,构成重伤二级。
案件起因与一审判决
饶某长期经营姐妹饭店,妻子管理永x宾馆并和儿子同住。而被害人罗某与饶某妻子存在婚外情,双方此前就因此产生过矛盾。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石晓波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擅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认定与索赔等领域。此次他与李学清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二审辩护策略
石晓波律师和李学清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围绕多个核心辩点展开辩护。他们指出本案是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致,与一般恶性暴力犯罪不同;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应减轻被告人责任;被告人具有自首、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石晓波律师精细化落实赔偿、沟通工作,李学清律师把握量刑政策,团队协作提升了辩护精度。饶某主动让妹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家属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一审宣判后,饶某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并获得书面谅解书,且经XX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评估,饶某适宜社区矫正。
二审改判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对饶某故意伤害罪的定罪,但撤销原判量刑,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这一结果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对人性、情理与制度的综合运用,也是“以专业促和解,以悔罪换宽宥”理念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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