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不少夫妻在经历感情破裂后选择协议离婚,本以为签完离婚协议,双方就各自开启新生活。但有时候,离婚后其中一方觉得自己在这段婚姻里遭受了精神上的折磨和伤害,就想索要精神损失费。那在协议离婚都结束了的情况下,精神损失费到底该怎么判呢?这是个让很多人头疼又关心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后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法定情形
法律不是随便支持离婚后一方要精神损失费的,得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面就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在一段婚姻中,丈夫在外面和别人同居,妻子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了这个情况,那妻子就有可能基于这个法定情形去主张精神损失费。不过,要是没有这些法定过错情形,单纯以感情不和等理由协议离婚后,又想主张精神损失费,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二、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时间限制
协议离婚后主张精神损失费可不是想什么时候提就什么时候提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李和小张协议离婚,小张是无过错方,当时没提精神损失费的事,那小张要想之后主张,就得在离婚后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是超过了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受理这个诉求了。
三、主张精神损失费的证据收集
要想让法院支持自己主张的精神损失费,证据收集很关键。证据得能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可以收集的证据有很多,比如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像小王在离婚后主张精神损失费,他就收集了妻子和别人的亲密聊天记录、照片,还有妻子对他实施家庭暴力后他去医院看病的病历,这些证据对他的主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精神损失费数额的判定
法院在判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偶尔出轨还是长期与他人同居;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会相对高一些。比如在一些大城市,精神损失费可能会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可能几千到几万不等。
协议离婚后精神损失费判完后,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该怎么办,判决的精神损失费对方不按时支付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双方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盲目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为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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