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常常会有夫妻因为一些琐事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但其中一方其实并不想真的结束这段婚姻。这时候,离婚冷静期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点。很多人心里犯嘀咕,要是自己不想离婚,这离婚冷静期到底得持续多久呢?它会不会给自己一些挽回婚姻的时间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定时长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法定的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领证期,加起来最多六十天。
比如,张三和李四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1号受理了他们的申请,那么从1号到30号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张三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在这30天内去撤回申请。要是两人都没撤回,那么从第31天到第60天就是领证期,如果他们没在这期间去领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二、不想离婚在冷静期的操作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婚了,操作其实并不复杂。首先,要尽快向婚姻登记机关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需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然后,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举个例子,王五和赵六申请离婚后,王五在冷静期第15天改变了主意。他带着身份证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处,填写了撤回申请,婚姻登记处核实后给他发了确认单,这样离婚申请就撤回了。
三、冷静期届满未领证的情况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撤回申请,到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领证期,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候,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申请的流程。
比如孙七和周八申请离婚,冷静期内都没撤回,但是在领证期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去领离婚证,那么他们的离婚申请就视为撤回。之后他们又想离婚,就得再次去申请。
四、冷静期内的沟通与挽回
离婚冷静期其实也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在这期间,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积极和对方沟通,找出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尝试解决矛盾。可以一起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多关心对方,表达自己对婚姻的重视和挽回的决心。
比如陈九和吴十在冷静期,陈九不想离婚,他就经常约吴十一起去他们曾经有美好回忆的地方,和吴十坦诚地交流,表达自己会改正缺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两人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
冷静期结束后,即便婚姻暂时保住了,但夫妻之间可能还存在一些潜在的矛盾没有完全解决。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再次引发激烈的争吵,甚至再次萌生离婚的念头。这时候该如何更好地处理这些矛盾,维护好婚姻关系呢?如果你正为此感到困惑,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守护好自己的婚姻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