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不下去了,想离婚,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好多人在冷静期结束之后,却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了,或者因为有事没去成民政局。这时候大家就犯嘀咕了,冷静期结束一人未去还能不能办理离婚呢?这事儿听起来简单,其实里面门道还不少,下面咱们就来好好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张三和李四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张三觉得还是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要是冷静期过了,两人没在接下来的三十天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也相当于撤回申请了。
二、一人未去办理离婚的后果
如果冷静期结束后一人未去,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还是合法夫妻。也就是说,这次离婚没办成。像刚才说的张三和李四,如果冷静期结束后李四去了民政局,但是张三没去,那他们的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两人的婚姻关系依旧存在。
三、再次申请离婚的流程
如果还想离婚,那就得重新申请。双方需要再次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又要重新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再一起去领离婚证。比如,张三和李四后来还是觉得过不下去,他们就只能重新走一遍申请离婚的流程。
四、诉讼离婚的途径
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因为一方不去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例如,张三坚决要离婚,但是李四一直拖着不去民政局,张三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他们是否能离婚。
五、收集证据的要点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证据都很重要。比如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另一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像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在分割财产、争取抚养权等方面起到作用。比如李四发现张三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李四就可以收集他们在一起的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完婚之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的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怎么办;还有子女抚养权的后续问题,像对方不配合探望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各种事务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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