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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组织卖淫罪十年起步,律师辩护刑期竟减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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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2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鹿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181002541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205432166
案例展示: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现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目前担任滨州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自201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等各类法律案件,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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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A某被控组织卖淫102次、获利30余万元,面临十年以上刑期。鹿震律师采用“精准质证+罪轻辩护”策略,与公诉人激烈博弈。最终法院核减犯罪次数和获利金额,认定A某为从犯,刑期减至八年六个月,实现量刑大逆转。

深耕刑辩的专业担当

鹿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组织卖淫指控下的危局

被告人A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他人招募、管理六名未成年女性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达102次、非法获利30余万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A某委托鹿震律师为其辩护。

精准质证直击要害

鹿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精准质证+罪轻辩护”策略。在证据质证方面,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卖淫102次”“非法获利30余万元”仅依据同案被告人笔记本记录及冻结账户金额,缺乏完整证据链,账户资金可能有家庭其他收入,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所得

罪轻辩护有理有据

在定性与情节辩护上,鹿震律师主张A某行为更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其主要负责开车接送等辅助工作,未直接参与核心管理。强调A某在被行政拘留期间对卖淫活动不知情,不应担责。还提出A某当庭自愿认罪、近亲属预缴部分罚金,应认定为从犯

庭审博弈终获轻判

庭审中,鹿震律师结合证人证言等证据,与公诉人充分博弈。最终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辩护意见,核减组织卖淫次数和非法获利金额,认定A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较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大幅减少,成功维护了A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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