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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35天再办手续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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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8 · 1346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超35天再办手续,若未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这个期限是可以的。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但要是超过这30日,未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能再按原程序办理。
离婚冷静期超35天再办手续可不可以

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以前去民政局办手续,那是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可现在多了个离婚冷静期。这离婚冷静期一出来,好多人就迷糊了,不知道这时间咋算,要是超过35天再去办手续还行不行。这事儿看似简单,其实里头门道还不少,毕竟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但要是超过规定时间,这婚还能不能顺顺当当离成呢?这就成了很多打算离婚的人心里的一个大问号。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从拿到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前30天是冷静期。在这30天里,只要有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成。过了这30天,还有30天的时间供他们去领离婚证。

二、超35天的情况分析

超35天就已经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的30天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王和小赵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第36天才想起来去办手续,这时候他们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失效了。

三、再次申请离婚的流程

如果超过35天导致离婚申请失效了,若还想离婚,那就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然后重新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比如,钱某和孙某超期后想再次离婚,他们得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重新申请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时差不多,一般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要注意离婚协议书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且在重新申请时,依然要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和30天的领证期。

离婚冷静期过后超期没办手续,只是这次离婚申请失效了,后续要是双方还是想离婚,可以重新申请。但重新申请意味着又要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和领证期。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双方对离婚协议的条款再次产生分歧,或者一方突然又不想离婚了,这时候该如何处理呢?要是你也遇到了类似的离婚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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