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小两口想买套房子安定下来,但自己积蓄不够,不少父母就会出钱帮着买房。可要是夫妻俩以后闹离婚,这房子该咋处理就成了大问题。父母出钱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全资购买,有的是出首付帮忙贷款买;登记的名字也不一样,有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有的登记在夫妻俩名下。这些不同的情形,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差别很大。下面就来仔细说说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的处理办法。
一、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法律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全资为自己子女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比如小王和小李结婚后,小王的父母拿出全部积蓄给小王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小王的名字。后来小王和小李离婚,小李就不能分这套房子。在这种情况下,要留好购房的相关凭证,像买房合同、付款转账记录等,证明是父母全资支付的房款。
二、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
要是一方父母全资买房,可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协商分割。比如小张和小赵结婚后,小张的父母出钱买了房,登记了小张和小赵两人的名字。离婚时,两人可以商量,房子归小张,小张给小赵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卖房后,两人按一定比例分卖房的钱。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三、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
一方父母支付房子的首付,剩下的房款由夫妻共同贷款偿还。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还没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刘和小陈结婚后,小刘的父母付了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刘名下,婚后小刘和小陈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刘,但小刘要对小陈进行补偿,补偿的部分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房子增值对应的部分。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甲和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60%,乙的父母出资40%买了套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甲和乙就按照60%和40%的比例分割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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