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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正义的曹亮律师,力辩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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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3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曹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41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091098150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40017788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我们拥有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的优秀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承接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跨省市代理,最大限度内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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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曹亮律师秉持为人民服务理念,维护委托人利益。在这起合同诈骗案中,他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走访调查,虽未全获无罪判决,但为被告人争取到较有利结果,尽显专业与执着。

坚守正义的职业信念

曹亮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委托人利益为原则,恪尽职守捍卫法律公平正义。在众多案件中,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颇有建树。

合同诈骗案的全力辩护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曹亮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X,仔细查阅全案卷宗,还积极走访调查相关证人收集证据。在征得被告人和家属同意后,对本案作出无罪辩护。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两起犯罪事实,曹亮律师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针对第一起,他指出合同未履行是因客观条件变化,XX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且被告人于XX履行职务,未非法占有财物,主要责任应由XX公司法人王X承担。对于第二起,他证明款项用于购煤,XX公司有供货能力,未履行合同是因洗煤设备问题及仓库提货受阻等原因,被告人积极组织货源并采取补救措施。

虽未全胜但有成效

法院最终认为,XX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XX作为XX公司主要负责人利用经济合同诈骗xx公司货款的指控,因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予支持。虽然判决结果未完全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对于被告人来说已是最有利的结果,若两起犯罪事实都被认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曹亮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专业和执着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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