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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元盗窃案逆转:专业辩护实现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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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627人看过
导读:杨某盗窃价值13200元物品,本可能被起诉判刑。王定洪律师精准挖掘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无刑罚必要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发力,推动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辩护策略的精准架构

王定洪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专业视角。在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他围绕“推动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核心目标,精准搭建辩护策略。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将其作为辩护的核心支撑。通过阅卷和与杨某充分沟通,明确突破点在于涉案金额虽达标准,但杨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可控。

从宽情节的深度挖掘

王律师主要做了三项关键工作。一是严格核查“自首”要件,确认杨某到案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固定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二是推动认罪认罚程序,协助杨某理解法律后果,确保自愿、合法签署具结书,夯实从宽基础;三是主导赔偿谅解工作,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其出具谅解书,获取酌定从轻情节,为“相对不起诉”创造关键条件。

辩护意见的有力提交

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论证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重点说明“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的作用,还补充杨某案件背景,明确提出无需刑罚惩罚,建议作相对不起诉的主张,并全程参与确保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支撑。

庭审前的积极沟通

针对本案特点,王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会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检察院对“刑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考量,强化作相对不起诉符合司法与社会效果的观点,推动检察官认可辩护思路。最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王定洪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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