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人生大事,很多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状况。就比如说现在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原本打算心平气和地一起去把事情办了,可冷静期过了之后,又有很多人心里犯起了嘀咕,不知道还能不能直接领离婚证。这离婚冷静期本来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时间,避免冲动离婚,但也让人在这个流程里产生了不少疑问。那么,冷静期过了究竟能不能顺顺利利地拿到离婚证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过后的领证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了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两人都没改变主意,可冷静期过了之后,小张突然有事去不了婚姻登记处,没有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和小李一起去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二、错过领证时间该怎么办
要是冷静期过了没去领离婚证,也就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候如果夫妻双方还是想离婚,那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申请的话,又得再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再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像前面例子里的小张和小李,如果他们之后还是决定要离婚,那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冷静期-领证的流程。
三、领证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在冷静期过了之后,夫妻双方如果要去领证,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先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发给离婚证。比如小赵和小钱在冷静期过了之后去领证,他们带齐了所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就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影响到领证。比如一方在冷静期过后突然反悔,不愿意去领证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在冷静期过后,双方在去领证之前又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了新的纠纷,也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同样可以考虑诉讼途径。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没能顺利领证,后续还可能会面临夫妻关系存续状态下各种权利义务的界定问题,比如财产的归属、债务的承担等。而且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或者选择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不同的流程和法律程序。要是在这些过程中遇到了难题,自己又拿不准该怎么办,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些迷茫和焦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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