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股权代持纠纷
曲智玮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2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和公司治理领域有丰富经验,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50%。
在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中,原告阿XX・麦某某是实际股东,被告为XX公司,第三人阿XX・阿XX是名义股东。争议焦点在于实际股东的身份认定及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被告及第三人全程否认代持关系,还提交伪造证据抗辩。曲智玮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团队律师紧密协作。
律师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股东资格确认、股权代持协议效力、“先刑后民”原则适用等争议焦点。全面搜集出资流水、经营管理文件等关键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第三人否认签名真实性、提交伪造证据的行为,及时申请笔迹司法鉴定,推翻对方虚假抗辩,并对重新鉴定申请进行法律抗辩。庭审中,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充分法律论证,观点被法院全部采纳。全程跟进案件程序,维护原告诉讼权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确认原告系持股50%的实际股东,被告签发出资证明并记载于股东名册,被告和第三人配合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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