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肖国超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数百件案件,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处理过多起刑事案件。
在杨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当事人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致一人死亡,交警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杨X提起公诉。肖国超作为杨X的辩护人,提出事故责任划分错误、行为与死亡结果无直接因果关系、杨X系自首等辩护意见。他仔细分析案情,认为交警认定的责任划分可能存在偏差,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入手,寻找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在法律适用上,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对罪与非罪的关键进行论证。但法院经审查,认为事故责任划分有事实依据,杨X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且不构成自首。不过,杨X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杨X承认指控、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另一刑事案例
在韦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中,韦某在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非法牟利。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肖国超作为韦某的辩护人,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他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对直播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判断是否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要件。同时,考虑到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在量刑上为韦某争取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的直播行为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但韦某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同时对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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