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杨子兴自2011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其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多年的执业经历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销售假冒商品案
在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当事人是被告人,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未获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销售假冒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争议焦点在于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明知时间和量刑情节。
杨子兴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他系统梳理了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他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认为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以及自身患病等情况。
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专业能力展现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杨子兴在刑事辩护中,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精准的质证和策略制定,有效厘清了案件的事实争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罪责评价。他全面挖掘从轻情节,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帮助法院更全面地考量被告人的情况,实现了“罚当其罪”的司法目标,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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