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闹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是个大问题,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是让人头疼。很多人在离婚时,才发现对方突然冒出来一堆债务,自己根本不知情,却有可能要一起承担。这些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不需要一起还,成了很多人在离婚阶段纠结的难题。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说,在离婚阶段,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认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两人一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贷款,这就是典型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再比如,一方为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认定
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一般来说,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像一方为孩子交学费借的钱,或者为家里购买生活用品借的钱,都属于这类。但要注意,这里的消费要在合理范围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很多钱去购买奢侈品,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认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用于和朋友一起开公司,这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如果能证明另一方知道并且同意这笔借款用于共同经营,那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很重要。对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夫妻双方有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一般不需要额外举证,只要证明债务是用于日常消费即可。而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权人要拿出证据证明一方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等。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通过协议约定债务的承担。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比如,夫妻离婚时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不知情,还是可以向双方追讨。
离婚阶段认定完夫妻共同债务后,后续还会面临债务的分担问题。比如,双方对于债务分担比例达不成一致怎么办,一方不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