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4年。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其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刑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
他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陈晓伟律师获得诸多荣誉,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同时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
他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领域:
案例一:2022年1月至9月,丁XX、王XX等8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包括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等。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整体了解案情,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希望法庭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郭X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通过多个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和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辩护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法院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不采纳“挂单”金额扣减的意见,但采纳其系从犯的意见,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判处郝XX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结尾
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综合能力。他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未来,陈晓伟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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