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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与劳动争议双案揭秘:看律师如何助力当事人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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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937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法律界朋友聊天,了解到两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件。一个涉及诈骗罪,嫌疑人面临起诉风险;另一个是劳动争议,员工下班遇交通事故后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工资和社保问题产生纠纷。这两类案件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接下来,咱们就看看律师是如何处理这些棘手案件的。

案例一:诈骗罪决定不起诉

本案由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于欣律师代理。于欣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知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为客户实现正义。

2022年,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XX构成诈骗罪。

于欣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案件,发现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点,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强调犯罪情节轻微。最终,检察机关鉴于这些情节,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

案例二:劳动争议申请人诉称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及缴纳保险

同样是于欣律师代理的案件。申请人XX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2023年4月2X日申请人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拒绝配合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人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包括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要求被申请人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被申请人辩称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第三人也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工资,且申请人与自己无关。

于欣律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梳理案件事实。最终仲裁委查明,2023年3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派遣申请人到第三人处工作,2023年4月2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离开。仲裁委认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X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支持申请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同时指出补缴社会保险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申请人可向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干货

1.刑事方面:如果涉嫌犯罪,主动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行为,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的结果。所以在面对刑事指控时,要及时咨询律师,配合司法机关,争取有利的处理结果。

2.劳动方面: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劳动争议时,要注意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补缴社会保险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刑事犯罪还是劳动纠纷,都需要我们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代理律师于欣,执业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大家可以在遇到法律难题时考虑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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