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朋友跟我说,他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想着去民政局办离婚,以为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开启新生活,结果却不是那么回事。其实,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可不是像以前那样直接就能拿到证。这中间涉及一些新的规定和流程,很多人不太清楚,下面就给大家好好讲讲。
一、现在离婚有“冷静期”规定
现在《民法典》实施后,有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二、申请期满后的办理流程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带着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要注意,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赵和小钱在冷静期满后,因为工作忙,超过了这30天没去申请,那他们这次离婚申请就自动撤回了,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走流程。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和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同时,双方得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比如孙先生和周女士去办离婚,他们准备好材料,并且对孩子归谁抚养、家里财产怎么分、债务谁来还等问题都商量好了,才符合办理条件。
四、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步骤
首先,申请。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接着,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冷静期。就是前面说的30天冷静期。之后,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最后,登记(发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办理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协议执行过程中一方不遵守约定怎么办,财产分割后发现有遗漏财产该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确定后对方不配合探望又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离婚后续事务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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