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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不下浮”争议升级,专业律师守护政府部门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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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989人看过
导读:广东省某公司以“不下浮”为由与湛江市某局产生工程款结算争议并提起仲裁。面对这一困境,杨龙律师成为转机。他凭借专业能力,全方位抗辩,最终助力被申请人胜诉,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带来法律守护的温暖希望。
工程款结算“不下浮”争议升级,专业律师守护政府部门合法权益

守护正义:律师勇挑维权重担

在法律的天平之上,总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以专业为砝码,以正义为准则,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杨龙律师,就是这样一位法律的守护者。多年来,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发光发热,为众多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此次,他又接受湛江市某局的委托,投身到一场工程款结算争议仲裁案中。

争议浮现:工程结算风云起

2009年4月,广东省某公司与湛江市某局签订《湛江市某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款按总概算下浮7.945%结算。然而到了2015年,申请人竟以相关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为由,主张双方已变更约定为工程款“不下浮”,并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一主张引发了双方的激烈争议,也让被申请人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

抽丝剥茧:梳理证据觅真相

接手案件后,杨龙律师深知责任重大。他第一时间聚焦案件核心矛盾,通过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明确了争议焦点。随后,他带领团队系统地梳理了涉案的全部证据,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到各类合同、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再到21期按下浮率支付进度款的凭证,每一份证据都被他用心研究,形成了一条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他用专业的眼光和敏锐的洞察力,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交锋:专业抗辩显锋芒

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了核心抗辩意见。他言辞犀利,逻辑严谨,一一驳斥了申请人的主张。他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未取消下浮率约定,申请人混淆概念,其主张的合同变更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同时,前21期进度款均按下浮率支付,申请人长期未提出异议,这也印证了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杨龙律师的精彩抗辩,让真相在法庭上得以清晰呈现。

正义降临:裁决胜诉护权益

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并裁定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这一裁决结果,不仅为湛江市某局挽回了经济损失,更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杨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再次彰显了他作为法律守护者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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