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刘阳龙
刘阳龙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现任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事务主任及律所副主任。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13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他秉持“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1000万元,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长期保持高位,还荣获“昭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调解委员会成员”“202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
案例纪实:货车肇事案
困境:赔偿争议凸显
2025年3月14日,被告人虎XX驾车与被害人李XX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李XX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虎XX负全责,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李XX家属委托刘阳龙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虎XX刑事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虎XX与保险公司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审理中,虎XX垫付部分费用并与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取得谅解,保险公司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有异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赔偿。
关键动作与结果:证据助力维权
刘阳龙律师精准梳理诉讼请求,确定赔偿主体与顺位,为赔偿奠定基础。全面收集举证,指导家属提交死亡证明、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均被法院采信。合理主张赔偿项目与金额,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其余主张获法院认可。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异议专业抗辩,法院采纳其意见核定赔偿标准。最终,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方近93万元,实现了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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