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础扎实
马学兵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3年起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648445。他的服务地区为台州,联系地址在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2号海天苑大厦6楼。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相关案件290余件。他身兼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位,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的执业理念。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支付费用2520元,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张X要求指派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张X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结合收款凭证等证据,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同时,整合收款收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公司全额退还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
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张X(化名)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和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赔。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要点,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和路线与上下班通勤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且事故当天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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