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深圳市的一起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中,看似清晰的指控背后实则矛盾重重。公诉机关指控郑XX参与诈骗团伙担任财务,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对郑XX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死结”。
精准界定涉案金额
张卫平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过众多疑难案件。他仔细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并会见被告人后,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存在问题。郑XX实际于20xx年x月x日才进入诈骗团伙担任财务,仅任职十余天。张律师认为郑XX仅应对任职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而非整个团伙的全部赃款,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明确从犯地位
张卫平律师进一步分析,郑XX在诈骗团伙中仅担任财务,负责简单的资金转账,未参与诈骗的策划、招揽被害人、实施诈骗等核心环节。据此,他认定郑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这一准确的法律定性为郑XX的辩护增添了有力的砝码。
突出从轻情节
张律师还指出,郑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他结合案件事实和《刑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卫平律师的意见,认定郑XX涉案金额为112444.04元,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远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张卫平律师成功破解复杂困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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