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曲延波律师是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499185,服务地区包括山东济南和青海西宁,联系地址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融建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8楼18041805室。他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曲延波律师在部队服役十二年,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丰富的部队经历和多年的法律实践,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擅长领域
曲延波律师擅长处理刑事相关案件,专注刑事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执业以来,他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在处理刑事案件辩护、控告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专注使得他能够深入研究刑事法律,精准把握刑事辩护的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曹X涉嫌受贿罪辩护案
在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中,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曹X提起公诉。曹X是原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公诉机关指控他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曹X的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曹X系初犯、偶犯,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曹X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主动挽回涉案损失。
法院经审理,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也查明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要件,且案发后已退缴赃款25万元,庭审中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曲延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2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对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追缴。
在这起案件中,曲延波律师精准研判量刑情节,准确识别出曹X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他酌定从宽情节,形成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从轻处罚,实现了罪刑相适应的法律效果。他在庭审中有效沟通与表达意见,使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同时,他引导当事人认罪悔罪,助力司法程序推进,在法理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刑罚裁量,平衡了法理与情理。
高X涉嫌强奸罪辩护案
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多项证据佐证。
曲延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在庭审中,他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证据,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有主动亲吻等行为,且无明显伤痕、衣物完整;事前是被害人主动联系高X;被害人案发后未及时报警且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不应被采信。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曲延波律师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然最终法院认定高X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律师通过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彰显了刑事辩护中证据质证的重要性,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
在这起案件中,曲延波律师精准定位辩护思路,围绕无罪辩护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严格把控证据质证,从多个角度指出证据的违法与瑕疵之处,坚守程序正义。在庭审中,他专业应对辩论,有效发表辩护意见,让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同时,他的辩护工作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思路,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推动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曲延波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对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以及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他在这两起典型案件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性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