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一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一场激烈的劳动争议二审正在进行。黄X满脸期待,认为自己应获得高额的加班费等补偿;而轻工公司则在律师的陪同下,坚定维护自身权益,双方剑拔弩张。
争议初起
2022年3月7日,黄X入职轻工公司担任生产组长,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了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2024年7月3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多项补偿要求。仲裁委驳回其全部请求后,黄X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黄X的诉求,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博弈
轻工公司委托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的王俊杰律师代理上诉。王俊杰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劳动、工伤领域。在二审中,王俊杰律师详细阐述观点,指出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合同约定的1540元执行,且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认定黄X主张的139661元延时加班费及10203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结局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核心胜利在于黄X的加班费诉求被全面驳回,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不过,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社保承诺也被认定无效,但经济补偿仍判付。这提示企业应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同时认识到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无法通过协议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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