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在多个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成功代理的校园意外险拒赔案,便是其专业能力的一次有力体现。
案件背景
20XX年X月,在校学生麻X通过学校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20XX年X月,麻X按学校安排前往南京某公司实习,X月在实习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家属申请理赔遭拒,遂委托刘智律师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抗辩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包括认为长达1年的实习并非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事故发生地超出承保区域,麻X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管理等,以此主张本案不符合校园综合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意见
刘智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案涉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外实践活动,符合保险合同中“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的定义;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应纳入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范畴;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格式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且保险合同未对校外活动的地域、时长作出限制性约定,保险公司拒赔无合同及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最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XX万元,现判决已生效,家属成功获赔,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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