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担任工会调解员。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身陷囹圄的个人以及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工作方式上,专注于刑事辩护诉讼,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
电信诈骗帮助犯罪案
当事人杨XX,1998年出生,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羁押。争议焦点在于:一是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是否证据充足;二是杨XX是否构成自首。高永帅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在证据组织方面,详细审查微信、银行转账流水等书证,发现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仅依据微信“零钱提现”记录,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从而提出获利证据不足的观点。在法律条款适用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自首的构成要件,指出杨X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杨XX虽因累犯从重处罚,但因自愿认罪认罚被从轻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诈骗未遂案
当事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争议焦点为量刑情节,包括是否构成犯罪未遂、从犯以及自首等。高永帅律师代理谭XX,指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另一辩护人针对卢XX提出其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且主观心态不强等辩护意见。律师们在庭审中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条款的适用,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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