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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结算困局:律师破局显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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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88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迟延蕾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63人 执业5年
律所: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110345706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7867110075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具有服务大型国企的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公司经营、合同事务以及交通事故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有处理疑难、复杂、重大民事案件的能力,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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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工程合同无效,结算标准、已付款等问题复杂。迟延蕾律师团队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通过梳理法律关系、据理力争,助法院精准判决。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效力工程款结算问题常盘根错节。本案中,梁X、杨X与黄X公司就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款结算标准成了双方争执不下的“死结”,涉及市场价与合同约定价的巨大差异,还牵扯已付款、质保金等诸多复杂问题。

理清法律关系

迟延蕾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大量案件,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首先明确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且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迟延蕾律师以此为切入点,梳理法律关系,为后续辩论奠定基础。

据理力争破局

二审中,双方围绕多个焦点展开激烈辩论。梁X、杨X的代理人坚持按实际造价折价补偿,而迟延蕾律师代表黄X公司主张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他通过详细核实已付款项,对质保金是否应扣留进行重点审查,结合工程已分项验收并交付使用的事实,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迟延蕾律师团队的观点,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认定工程造价,并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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