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走到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是个绕不开的坎儿,其中债权问题更是让人头疼。比如,有对夫妻在婚姻期间对外有一笔借款,这就形成了债权。离婚时,一方就想着能不能把这个债权都归自己呢?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不少见,到底离婚协议里债权能不能归一方所有,很多人都拿捏不准,接下来咱就好好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协议约定债权归属的合法性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协议里约定债权归一方所有是没问题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进行分割。只要这份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对夫妻,如果他们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那笔对外借款的债权归其中一方,而且是双方自愿的,那这个约定在法律上就是认可的。
二、债权归属约定的具体操作
要想让离婚协议里债权归一方所有的约定有效,得注意一些操作细节。首先,离婚协议要写得清楚明白,比如债权的具体情况,像债务人是谁、债权金额多少、借款时间等都要详细记录。然后,双方要签字确认,最好还能去做个公证,这样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一笔10万元的债权归一方,在协议里就要写清楚这10万元是借给谁的,什么时候借的,利息怎么算等信息。
三、通知债务人的重要性
离婚协议约定债权归一方后,还得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还是按照原来的情况向夫妻双方履行债务,而不是向离婚协议里约定的债权归属方履行。比如,那对夫妻把债权约定给了一方,但没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还是把钱还给了原来的夫妻双方,那新的债权归属方就可能拿不到钱。所以,一定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最好有证据留存。
四、债权归属约定后的风险防范
即便离婚协议约定了债权归一方,也可能会有风险。比如,债务人可能不承认债权转让,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这时候,新的债权归属方就得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借款凭证、通知债务人的证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债务人不承认债权转让,新的债权归属方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
离婚协议约定债权归一方后,还可能会遇到债务人破产、债权诉讼时效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到债权的实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债权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