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审查起诉,此时的他仿佛置身黑暗深渊,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未来一片迷茫。就在这绝望时刻,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许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罪与非罪之辩
刘波律师在深入查阅案卷、会见嫌疑人后,提出许某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观点。许某在购买淘宝账号过程中,多次要求转让人转让的材料合法、合规,且再次转让时要求收购人过户,这表明许某认为转让行为是合法的,主观上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意图。同时,大量科技公司通过收集和分析客户数据盈利,许某只是其中一环,且获得账号的手段是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的,并非非法取得。
法律与证据考量
刘波律师从法律适用和证据角度剖析案件。他指出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进行处罚,而非刑法,且企业支付宝信息并非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即便构成犯罪,犯罪金额也应扣除嫌疑人付出的成本以及除个人身份信息外其他信息的价值,对于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更应扣除。
量刑情节分析
在量刑方面,刘波律师指出许某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侦查工作,主观恶性小,无人身危险性,属于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综合以上观点,刘波律师建议撤销对许某的起诉,为许某在不利的局面下实现了局面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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