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罗冰霜
罗冰霜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功底扎实。目前担任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同时还在省、市协会担任重要角色,拥有众多社会身份。执业期间,罗冰霜律师承办案件已逾50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和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承办了1000余件案件。她秉持着“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不以打官司为目的,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假冒注册商标案纪实
案件困境
2022年3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李XX、范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自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李XX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租用场地,让儿子李XX、儿媳范XX用低端白酒灌装并重新包装,生产假冒名酒销售,非法经营数额5万余元。2021年1月6日,公安机关在生产点查获大量假冒名酒、包材及生产设备,多处销售地点也查获大量假冒名酒。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构成犯罪,李XX系主犯,李XX、范XX系从犯,建议对三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关键证据动作与结果
辩护人罗冰霜提出,被告人李XX系初犯、从犯,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XX赔偿宜宾某酒业公司60万元,李XX赔偿35万元。法院最终认为,三被告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商标并销售,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李XX系主犯,李XX、范X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且积极赔偿,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中,罗冰霜律师通过挖掘关键证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再次展现了证据审查和专业辩护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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