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公安机关在湖南省长沙市一处生产点查获大量假冒名酒及生产设备,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浮出水面。
案件指控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李XX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租用场地,让儿子李XX、儿媳范XX用低端白酒灌装并重新包装,生产假冒名酒销售,非法经营数额5万余元。2022年3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律师辩护
罗冰霜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为被告人李XX辩护,提出李XX系初犯、从犯,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请求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三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李XX系主犯,李XX、范XX系从犯。考虑到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李XX、李XX积极赔偿,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辩护意见。被告人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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