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黄昊镔律师代理。黄昊镔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是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称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被告陈某某委托黄昊镔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
黄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核实了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制定了“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
庭审中,黄律师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是从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且在销售前已明确告知原告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他重点指出原告存在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情形,其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碰瓷式维权”,不应全额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原告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成功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
法律干货
1.销售者要注意审查:销售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保留好采购凭证,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避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2.消费者索赔要合理:如果发现购买到问题商品,索赔要基于合理的生活消费需求,不能以牟利为目的过度索赔,否则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3.保留证据很重要:无论是销售者还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采购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法律纠纷中,专业的律师能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策略,争取最大的利益。黄昊镔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成功为当事人减免了高额赔偿。如果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大厦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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