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以前那是说离就离,手续一办,离婚证一领,两人的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后,很多人就犯嘀咕了,这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是不是都得有冷静期啊?有没有不设冷静期的情况呢?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说说这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从申请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他们俩任何一方反悔了,都能撤回离婚申请。
二、正常情况都需冷静期
只要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都得经过这个冷静期。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目的就是避免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就离了婚,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考虑清楚。像很多夫妻可能就是因为一点小矛盾,吵了一架,在气头上就跑去民政局要离婚。有了冷静期,等他们气消了,可能就会觉得其实没必要离婚。
三、不设冷静期的特殊情况
如果不走民政局协议离婚,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说。比如夫妻双方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只能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小王和小赵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有很大分歧,协商不成,就只能去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这个过程中就没有离婚冷静期。
四、冷静期后的处理流程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的,就可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三十日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想要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领了离婚证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过户、户口迁移等。要是处理不好这些事儿,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忙了。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能为大家提供靠谱的法律帮助。在律图网咨询律师,不用担心律师的资质问题,平台上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有了他们的专业指导,大家在处理离婚后续问题时就能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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