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尤其是房子。毕竟房子价值高,又和生活紧密相关,所以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常常引发争议。有的夫妻为了一套房子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对簿公堂。那么,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存在哪些情况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说小李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后来他和妻子小张离婚,小张就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子。不过要是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那就相当于把部分产权赠与了对方,离婚时对方就有权分割。
二、一方婚前贷款购房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王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给妻子相应的补偿。
三、婚后共同出资购房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比如小赵和小钱婚后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离婚时两人可以协商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四、父母出资购房
这又分好几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特殊房产
对于这类特殊性质的房产,分割时除了要遵循一般的夫妻财产分割原则外,还要考虑相关政策规定。比如房改房,它的购买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是因为享受了一定的福利政策。离婚分割时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购买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房子的归属,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合理补偿。
离婚时房产分割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另一方不配合怎么办?或者是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计算有异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靠谱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帮你顺利解决房产分割后续的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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