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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破局:律师助力劳动者索回超12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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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899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用人单位单方降薪、拖欠工资,还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李佳莹律师通过锁定薪资标准、击破无效规定等策略,理清复杂法律关系,为劳动者争取到超12万权益。

劳动争议案件常常盘根错节,本案中,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单方降薪、拖欠工资,还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让劳动者李XX陷入维权困局。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破局之路。

锁定薪资标准

李佳莹律师深知薪资标准是案件的关键。她系统收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历史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李XX长期稳定月薪为16000元。她指出公司单方降薪既无法律依据,又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于违法行为,有力驳斥了公司的降薪主张,为后续诉求奠定基础。

击破无效规定

对于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的抗辩,李佳莹律师展现出深厚的法律功底。她援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指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法定权利,公司规定“过期作废”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违反法律法规,应属无效。同时强调未休年假工资属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公司部分年假已过时效的主张不成立。

明确解除合法性

李佳莹律师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邮寄凭证、签收记录,证明李XX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过错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她还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让仲裁请求有理有据。

最终,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李XX的绝大部分核心诉求,三项金钱给付请求合计获裁122,679.40元,成功为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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