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深耕领域
张远辉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2002-2006年在韩山师范学院攻读历史学本科,后于2008-2011年在华侨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1XXXXXXX24696,至今已有14年多的执业经验。他于2021年6月创立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律师。专职深耕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二审案件上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与理论功底。
二、典型案例背景
广州市XX区法院受理了对方B公司诉我方A公司、A公司反诉B公司的合同纠纷,该纠纷源于A公司委托B公司接洽明星为其提供直播服务。一审和二审判决B公司需退款并承担违约金合计200万元有余给A公司。A、B两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两股东李X、张X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A公司在执行B公司财产未果后终结本次执行,随后另行起诉B公司股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
三、案件策略与调查
张远辉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深入调查B公司股东情况。发现B公司两股东李X、张X在20XX年X月X日同时转让股权给邓某、周X,经查询工商内档,邓某、周X出生日期分别为19XX年、19XX年,且转让人李X与受让人邓某住址一致。同时,邓某、周X受让股权后,于20XX年X月X日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为10万元,且未实缴。经庭审质问,得知邓某系李X母亲、周X为张X母亲。
四、案件成果与影响
一审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判决,前股东李X、张X在未出资1000万元(李X900万元、张X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后股东邓某、周X在减资99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由于判决合理合法,各方均未上诉。再次经执行,前后股东4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这一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张远辉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也为众多公司债权人提供了可借鉴的维权案例,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为面临公司法纠纷的公司企业,在业内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成为众多公司信赖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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