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证据犹如隐藏在迷雾中的线索,稍有不慎就可能让事实陷入混沌,给案件的判定带来巨大挑战。在这起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中,案外人甄某某、郝XX面临房屋被强制执行的难题,律师杜海亮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证据收集与梳理
杜海亮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仔细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全面收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他一页页翻阅协议,逐笔核对转账记录,将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以此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
法条运用与主张
庭审中,杜海亮律师不仅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还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清晰地阐述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非自身过错。他的论证有理有据,让法官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关键要点。
胜诉结果与意义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其异议请求。这一案件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律师在证据审查与法条运用方面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